顯示名稱即為在郵件的
(或者 或 ) 欄位中輸入時顯示的名稱。在您開始輸入名稱時 (例如「Ta」),「姓名補齊」功能會使用通訊錄中的名稱填入所輸入名稱的剩餘部份 (例如「Tabitha Hu」)。不過,如果通訊錄中存在兩個 Tabitha Hu (其中一個屬於「會計部門」,另一個屬於「設備管理部門」),則可能會難以判斷「姓名補齊」功能填入了哪個名稱,除非查看更多內容。您可以將顯示名稱加以變更,以方便瞭解「姓名補齊」功能填入了哪個名稱。例如,若您僅與「會計部門」的 Tabitha Hu 通信,則可將其顯示名稱變更為「Tabitha--會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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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夾。連按兩下聯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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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標籤。按一下
欄位。在
欄位中輸入新名稱。按一下
。下次為郵件定址時,「名稱補齊」功能即會填入該顯示名稱。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