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遞給自己的備忘記事稱為張貼的備忘記事。張貼的備忘記事會放在「行事曆」中您所指定的日期中。已張貼的工作不會置於您或其他使用者的「信箱」中。
從「行事曆」中開啟帶有「備忘記事清單」的檢視窗 (如「星期」檢視窗)。
按一下日期,然後在「備忘記事清單」中的空白處連按兩下。
如有必要,按一下 ,然後指定備忘記事的開始日期或自動編日。
輸入標題和備忘記事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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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標籤,可以指定許多選項,例如使備忘記事具有高優先程度等等。按一下工具列上的
。若要在稍後存取資訊,請開啟您的「行事曆」,然後選取資訊出現的日期。在「備忘記事清單」中的備忘記事按兩下。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