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发送电子邮件

使用重发送可以再次发送某个项目,有时可能会做些修改。

  1. 在“文件夹列表”中单击“已发送项目”文件夹。

  2. 右键单击要重发送的项目。

  3. 单击重发送

  4. 如果项目是自动日期项目,请单击本实例所有实例

  5. 如果需要,可对项目进行更改,然后单击工具栏上的发送

  6. 单击收回原始项目。

    单击保留原始项目。

要查看哪些收件人已打开您的讯息,请参见检查已发送电子邮件的状态。电子邮件一经打开后便不能收回。
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见 法律声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