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享通讯录被标上 或
图标。根据该通讯录是否是您创建的,此图标可能稍有不同。
可以与其他用户共享个人通讯录。 可以授予用户只读权限,或授予他们读取、添加、编辑和删除通讯录中的信息的权限。当您共享通讯录时,用户将收到他们可以接受或谢绝的通知。
在主窗口中,单击工具栏上的 。
如果所需的通讯录不可见,则可以通过单击
> 打开它。右键单击要共享的通讯录。
单击
。单击
。键入要与之共享通讯录的人的名字,然后单击
将该用户添加到 列表。如果不知道这个人的姓名,请单击 ,然后搜索并选择该用户。
不能将通讯录在外部域上共享。
单击
列表中的每个用户名,然后将 组框中的权限指派给他或她。单击
保存更改并关闭对话框。单击
时,您要与其共享通讯录的用户会收到一个通知。 列将显示为“待发”,直到该用户接受或谢绝共享通讯录的请求,然后该列会更新以反映用户的选择。在通讯录中,共享通讯录由 或
图标标记。
您和与您共享通讯录的用户可以按不同方式排列您的通讯录栏。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见 法律声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