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刪除垃圾筒中的項目

  1. 在「資料夾清單」中按一下 垃圾圖示

  2. 選擇您想取消刪除的項目。

  3. 按一下「編輯」>「取消刪除」

取消刪除的項目會回到該項目刪除之前所在的資料夾。如果原有的資料夾已經不存在,則該項目會被放到您的「信箱」中。

將項目直接從「垃圾筒」中拖曳出來,放到任何其他資料夾內,也可以將項目還原。
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