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此動作標示其他資料夾中的項目,使之顯示在「任務清單」資料夾中。
選取一或多個項目。
在選定項目上按一下滑鼠右鍵。
按一下
。項目保留在原始資料夾中,但也會顯示在「任務清單」資料夾中,您可以在這裡以所需的順序排序項目、指定截止日期或將項目標示為「已完成」等。如果原始資料夾中存在「任務清單」,則項目也會顯示在該清單中。
您可以在原始資料夾或「任務清單」資料夾中將這些項目標示為「已完成」。
附註:只有共用資料夾的擁有者方可標示該共用資料夾中的項目,將其顯示在「任務清單」資料夾中。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