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重发送可以再次发送某个项目,有时可能会做些修改。
在“文件夹列表”中单击“已发送项目”文件夹。
右键单击要重发送的项目。
单击重发送。
如果项目是自动日期项目,请单击本实例或所有实例。
如果需要,可对项目进行更改,然后单击工具栏上的发送。
单击是收回原始项目。
或
单击否保留原始项目。
要查看哪些收件人已打开您的讯息,请参见检查已发送电子邮件的状态。电子邮件一经打开后便不能收回。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见 法律声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