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資訊適用於在項目檢視窗或 QuickViewer 中讀取項目的狀況。只有當您讀取項目時,字型變更才會生效。如果關閉項目後再重新開啟,字型會回到預設字型。
在開啟的項目中,按一下「編輯」>「字型」,然後選取字型、字型樣式及字型大小。
按一下「確定」以套用變更。
附註:無法在 QuickViewer 中變更 HTML 訊息的字型。字型會編碼為 HTML 格式。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