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项目拖动到“清单”文件夹。在“清单”文件夹中,项目的左侧会显示复选框。当您完成清单中的一个项目时,可以通过选择该复选框将该项目标记为“已完成”。
要按所需的顺序安排项目,将它们拖到所需的位置即可,或选择它们,然后单击工具栏上的箭头按钮。
您也可在其它文件夹中创建一个清单区域,然后将项目拖动到该区域。项目到达任何文件夹的清单区域后,它们也显示在主清单文件夹中,即使它们仍然位于原来的文件夹中。